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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对《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青顶矿区尾矿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青顶矿区尾矿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乳山市下初镇省道S206东侧、选矿厂东南1.5km处
建设内容:
加高主坝(从标高+114m加至+127m),新建1#副坝、3#副坝,改造回水池,新增事故水池及渗滤液水池。同时增设排渗、排洪系统、安全监测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项目新增总库容164.03万m3,新增有效库容125.30万m3;建设至标高+127m后,尾矿库总库容217.03万m3,有效库容162.40万m3。截止目前,尾矿已堆存至标高约+124m,堆存尾矿量126.31万m3,剩余有效库容36.09万m3。
验收结论: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组现场勘察情况,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经监测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公示时间:2023.11.20-2023.12.15(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段工
联系电话:17860527262
2、金青顶尾矿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1、金洲矿业金青顶矿区尾矿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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