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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0-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东厂区醋酐装置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新建焙烧车间1座,占地540m2,门式钢架结构,车间内设置配料间、焙烧系统(4台箱式焙烧炉)、废气处理系统(高温除尘器、二燃室、SNCR、换热器、急冷塔、喷淋洗涤塔、碱洗塔、雾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SCR装置);焙烧车间东南部分划为配料间,进行焦油配料及灰渣包装,设置集气罩1处,废气引至焚烧废气处理系统;新建机柜间1座,设置焚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新建配电室1座,设置焚烧装置配电系统;新建碱液池1座,用于焚烧废气处理系统喷淋装置碱液循环。其他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办公生活区、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验收结论: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组现场勘察情况,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经监测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公示时间:2023.10.23-2023.11.17(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陶工
联系电话:13964069082
第三部分、其他要说明的事项.docx
第二部分、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第一部分、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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