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官网!
新闻动态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5-08-03
为进一步调动煤矿安全监察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煤矿安全监察员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勇于担当、勤政廉政,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山东煤监局出台了《煤矿安全监察奖励办法》。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监察发现现场存有重大事故隐患或险情责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后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发现煤矿逃避监管监察,隐瞒井下作业地点或图纸造假行为、查实煤矿企业隐瞒事故、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等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煤矿安全监察员,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奖励。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鲁ICP备18044754号-1 技术支持:开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