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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6-02-19
山东省部署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驻市督查工作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驻市督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6〕17号),确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驻市督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包市督查工作合并进行。本次督查由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安监局等部门成立17个驻市督查组,由省政府各包市督查组承担驻市督查任务。各督查组要于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入驻各市,“两会”期间全过程、全天候、不间断地开展督查,“两会”结束之后撤回。本次督查范围及重点:重点督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海上交通、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根据被督查市、县(市、区)产业结构和重大危险源、关键场所及重点部位,进一步明确督查范围及内容。对各级政府要重点督查1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进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等。本次督查采取驻市督查、暗查暗访、专家参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各督查组深入基层和企业暗查暗访,验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吸收专家参与督查,查找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非法违法行为;邀请当地媒体记者参加,曝光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督查,抽查企业和重要场所数量不少于20家(个)。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书面反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期限。对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加大跟踪力度,实现闭环管理,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立即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通过当地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督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立即移交当地政府,责成当地政府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从严从快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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